事项名称 | 《工程项目施工许可核发》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政策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兴署办字[2013]46号)。 |
办理条件 | |
所需材料 | 1、已办理立项批准文件、两证一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 2、办理工程报建、招投标手续、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监理队伍; 3、施工场地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具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通过审查; 5、有保证工程需要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6、按照规定签订监理合同,有针对性地编制项目监理规划、细则报送监理机构及人员; 7、签订施工合同,办理中标通知书; 8、办理七大员押证施工手续; 9、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10、区外建筑企业必须到盟住建局审批办办理外进建筑企业年度备案和工程项目备案。 11、区外勘察、设计、监理企业需到盟住建局审批办办理市场准入手续; 12、按规定缴纳社保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伤保险;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无 |
办理部门 | 365bet官网首页市建设局建工股 |
办理地点 | 365bet官网首页市建设局三楼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
是否网上办理 | 否 |
联系电话 | 0482-7128830 |
监督电话 |
建设单位申报→收件或退件(建设局)→审件(建设局)业务科室后场堪踏→办结(审批办)→发证(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