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政办发〔2017〕64号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的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程度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公共卫生安全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兴安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365bet官网首页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365bet官网首页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365bet官网首页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制定本预案。
(三)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分级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涉及范围、危害程度,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1.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I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自治区境内有20个以上旗县(市、区)发生或10个以上旗县(市、区)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在14日内,自治区境内在3个以上旗县(市、区)发生严重疫情,且疫区连片。
(3)疯牛病等新发人畜共患病暴发感染到人,并持续大面积扩散蔓延。
(4)国家或自治区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其它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
2.重大突发动物疫情(Ⅱ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自治区境内有2个以上盟市发生疫情,或有20个以上疫点,或5个以上10个以下旗县(市、区)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在14日内,自治区境内有2个以上相邻盟市或5个以上旗县(市、区)发生疫情,或发现新的口蹄疫(亚型)疫情。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20个以上旗县(市、区)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
(4)在我国已消灭的牛瘟、牛肺疫等疫病又有发生,或我国尚未发生的疯牛病、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等疫病传入或发生。
(5)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流行,涉及3个以上盟市,发生感染人的病例,并有持续扩散趋势。
(6)农业部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其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3.较大突发动物疫情(III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在1个盟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旗县(市、区)发生疫情,或疫点数达到3个以上。
(2)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在14日内,在1个盟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旗县(市、区)发生疫情,或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1个盟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旗县(市、区)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疫点数达到10个以上。
(4)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1个盟市行政区域内5个以上旗县(市、区)发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类动物疫病。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种、毒种丢失。
(6)盟市级以上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其它较大突发动物疫情。
4.一般突发动物疫情(Ⅳ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链球菌、新城疫疫情在1个旗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
(2)二、三类动物疫病在1个旗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暴发流行。
(3)旗县级以上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其它一般突发动物疫情。
为及时有效应对突发动物疫情,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可结合境内突发动物疫情的实际情况、应对能力等,对较大和一般突发动物疫情的分级标准进行补充和调整,并报市人民政府和兴安盟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情况及工作需要,补充和调整分级标准,并报兴安盟人民政府和兴安盟兽医管理部门备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365bet官网首页市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畜牧业生产严重损失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及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市人民政府设立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下称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由政府市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农牧业水务和科学技术局(市农牧业局)副局长担任。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经委)、市民政局、市农牧业水务和科学技术局(科技局)、市林业和环境保护局(林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局)、市农牧业水务和科学技术局(市农牧业局)、各镇街。
指挥部职责:研究解决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一指挥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置工作;部署和总结年度工作;制定和实施本预案并督促市直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落实本预案;指导、监督各镇突发重大动物疫病的应急处置工作;完成盟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日常管理机构与其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电话:7122511)设在市农牧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农牧业局局长张义华兼任,分管副局长兽医局局长段春林任副主任,工作人员:郑婷、李东旭、赵娜、刘丽华、李泉、刘林英、张玉宝、马士海、王晓冰、张贺、白杨、刘士文、于洪学、孙宝鸿、刘树明、风琴、刘丽华、赵娜、伦海良。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指挥部有关宣传、培训、演练、督查、防治等日常工作;组织调拨应急防疫物资;收集和分析疫情信息、疫情发展态势和传播规律,并及时上报指挥部;及时提出启动预警和应急响应的建议;按照指挥部决策部署,协调疫情控制和扑灭工作;督促各镇和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三)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农牧业水务和科学技术局(市农牧业局):
(1)调集动物卫生监督有关人员开展疫情控制和扑灭工作;
(2)做好紧急动物疫情的监测、预报和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作出全面风险评估。
(3)诊断疫病、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4)确认患病动物,参与组织对疫点内发病动物、同群动物的扑杀处理和尸体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5)组织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6)监督、指挥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7)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生产、贮藏运输和销售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8)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9)评估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制定资金使用计划;
(10)培训防疫人员,组织成立疫情处理预备队;
(11)组织开展对疫点、疫区及周围群众的防疫灭病宣传工作。
2、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全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经费,将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应急处置经费,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专项经费。
3、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局):负责重大动物疫情人间防治知识的宣传,高危人群的监测预防,疫情的预测、报告和病例的隔离治疗;协助做好扑疫工作。
4、市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统一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情的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社会各界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的管理和发放,组织和动员社区、村民委员会等力量参与防控工作。
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局)、(质监局):负责加强人用扑疫药品、诊断试剂、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协助相关部门组织调运供应人用紧急扑疫药品、诊断试剂和器械等。
6、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优先运送控制扑灭疫情人员、物资、药品和器械,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和疫区封锁工作。
7、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发病动物、同群动物的扑杀,加强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8、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局):负责根据疫区封锁情况,关闭疫区、受威胁区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
9、市农牧业水务和科学技术局(科技局):负责紧急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技术储备,根据疫情状况和畜牧兽医部门的建议安排研究项目。
10、市委宣传部: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大力普及卫生防疫知识,提高群众的防疫意识,增强防疫能力。
11、经委、公安、林业、农业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本预案做好本系统的紧急疫情处理工作。
12、各镇街:主要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疫情应急处置,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
三、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
疫区内所有的动物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该疫病的最长潜伏期内,无新的病例出现。
四、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保障
(一)交通运输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安排应急防疫物资的调运。市政府负责协调铁路、民航等运输部门优先安排应急防疫物资的调运。
(二)医疗卫生保障。市卫生局负责开展重大动物疫病(人兽共患病)的人间疫情监测,做好有关预防治疗工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在做好疫情处理的同时应及时通报疫情,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工作。
(三)治安保障。市公安局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武警部队要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并协助动物防疫部门设卡,堵截疫情传入传出。
(四)物资保障。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计划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根据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储备足够的药品、疫苗、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通信工具以及其它必需品等。物资储备库应设在交通方便、具备储运条件、安全保险的地方。
(五)无害化处理场地保障。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建设好无害化处理场并完善相关设备、设施。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要严格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和农业部《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经费保障。市财政部门要为突发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每年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额的紧急防疫物资储备、扑杀病畜补贴(含免疫副反应补助)和疫情处理、疫情监测经费,保障防疫工作的需要。如发生突发重大疫情,实际资金需求与预算安排有差距时,财政部门要予以追加,以保证支出需要。财政部门在保障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要加强对防疫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五、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与报告
(一)监测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市兽医局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二)预警
市兽医局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
(三)报告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信息报告工作要按照《365bet官网首页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各单位在接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信息报告或发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情况后,要初步核实事件的真实性、准确性,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报告。
报告包含以下内容: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动物种类和品种、动物业源、临床症状、发病数量、死亡数量、是否有人员感染、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联系方式等。
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报告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六、责任与奖惩
在应急处置工作圆满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表彰等工作。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物资、资金、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重大动物疫情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发布重大动物疫情信息的;不按规定进行封锁、销售、运输疫区内易感动物及产品、动物遗传物质的;接受疫情调查时不讲实情,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以及阻碍疫情处置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本预案由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制定,由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