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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bet官网首页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应急预案

来源:365bet官网首页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作者:365bet官网首页市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6日

阿政办发〔2014〕21号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自然灾害,保障我市救灾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制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目的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灾害的工作制度和行动方案,是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明确救助责任、落实救助职责、规范救助行为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和完善救助体系的有效措施。通过制定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助工作科学化管理水平。一旦发生灾害,能有效地保证救助工作顺利进行,使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灾民的利益,保障灾区社会稳定。

  (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市直各单位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和衔接,共同完成应急任务。救灾救助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采取自救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救助方式,依靠群众和基层组织及社会团体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活动,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困难,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

  (三)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我市境内发生的洪涝灾害、干旱、桃花水、风雹、霜冻、寒潮、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地震、山体滑坡、地裂、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森林火灾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365bet官网首页市自然灾害救灾领导小组

  365bet官网首页市自然灾害救灾领导小组作为全市自然灾害救灾指挥决策机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和人武部部长担任,市委办、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局、民政局、水务局、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交通局、农牧业局、地震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建设局、卫生局、教育局、气象局、林业局、环保局、供电局、通讯部门、365bet官网首页火车站、保险公司、石油公司、市监察局、审计局、人武部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长兼任),作为自然灾害救灾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

  1、市委办:负责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政府办:负责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络及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和新闻发布工作。

  3、市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开展生产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4、民政局: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统计报告灾情,申请和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负责核查统计灾区受灾、死亡、失踪、伤病人口数;校舍、厂房、灾民房屋损坏、倒塌间数;大牲畜死亡头数;灾民缺粮、衣、被数等情况;协助灾害发生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

  5、水务局:负责洪水预测、预报和旱情监测、预报,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发布汛期河流的水位、流量信息及旱情水势情况,对主要水库水量实施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负责核查统计灾区汛期水利设施损失及河流流量,受淹村庄、受淹被困人口数,水产业损失和旱情水势情况以及灾民饮水发生困难等情况。

  6、商务局:负责协调物资、医药、粮食等市级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并按照调拨命令程序组织调拨和供应工作。

  7、发改委:统筹考虑将减灾救灾应急储备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向国家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的核报工作。

  8、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安排、拨付。

  9、交通局:负责修复境内中断的省道、市乡公路和有关设施以及内河交通安全和救助打涝;组织交通系统开展救灾工作,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运输以及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负责核查统计灾区省道、市乡公路的损坏、塌方、中断交通以及内河交通损失等情况。

  10、农牧业局:负责组织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时报告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情况,落实灾区补种、改种农作物所需的种子,组织农技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负责核查统计灾区农作物受灾、减产、绝收、病虫害等数据;会同市民政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

  11、地震局: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地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分析会商,及时提供震情发展趋势,组织地震灾害调查、灾害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工作。

  12、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理及防治规划工作,并收集有关灾害数据,核查统计灾区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会同民政部门核查、评估灾情,提出灾后重建总体设想及治理措施建议,协助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灾民房屋倒塌新建房屋选址工作。

  13、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负责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4、建设局:负责指导灾后群众住房和灾区校舍、卫生院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质量监理工作。

  15、卫生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16、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转移安置受灾学校学生和财产,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和教育教学工作。

  17、气象局:组织发布天气预测、预报,为防灾抗灾提供服务。

  18、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病虫害的监测、扑救、损失统计和防治工作。

  19、环保局:负责对灾区的环境质量进行监视;组织应急监测;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情况提出处理预案,对已发生的环境污染灾害提出措施。

  20、供电局:核查统计灾区电力设施损坏、电力中断的损失情况,修复损坏的电力设施,保证灾区灾民用电。

  21、通讯部门:核查统计灾区电信设施损坏、通讯中断损失情况,负责通讯联络畅通,及时修复电信设施。

  22、365bet官网首页火车站:负责救灾物资的运输调度工作。

  23、保险公司:负责组织灾区保险机构迅速勘查灾情,及时为已投保的受灾单位和个人理赔。

  24、石油公司:负责灾区石油的储备、管理,并按调拨命令程序,组织调拨和供应工作。

  25、市监察局、审计局:负责对救灾款物使用的审计和监督。对救灾款物接收、使用和发放实行审计和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查处,保证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到位。

  26、人武部:负责协调驻阿部队和民兵的抢险救灾工作。

  市直其他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共同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三、预警、预报

  (一)灾害预警、预报

  市气象局、地震局、水务局、国土局、民政局对自然灾害的发生要及时发出预警、预测和报告灾害对特定区域内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或损失。各专业指挥部办公室之间要做好信息通报工作。

  (二)灾情信息的搜集评估报告

  灾情损失达到大灾以上程度时,当地救助预案开始启动,救灾工作全面展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分级负责管理体制的要求,立即开展救灾工作,组织人员察看灾情,收集和上报灾情,迅速、有效地开展紧急救援安置工作,并要按照“救灾工作迅速,上报灾情及时”的要求,在初步掌握灾情损失后,半小时内向市政府和市自然灾害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直有关部门简要报告灾情,并派员深入灾区查灾核实。市灾情核查组的负责单位和其它市直有关单位要深入灾区指导救灾并进行灾情的核查工作,确定灾情实际损失情况,市自然灾害救灾办公室在灾情发生3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在当日内形成书面材料向上级报告灾情。在灾情稳定之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均实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并每天8时前将截止前一天24小时的灾情向市自然灾害救灾办公室报告,市自然灾害救灾办公室每天9时之前将截止前一天24小时的全市灾情向上级报告。

  四、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及物资储备

  (一)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

  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实行全民动员,党政机关、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都应积极投入到救灾抢险活动中。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战斗核心作用以及社会团体、社区、个人灾害救助的整体效能。

  365bet官网首页市组织成立紧急救援大队(100——200人),各镇、街建立应急救援小分队(30——60人),紧急救援队伍组成人员应以基层民兵、党团员、退伍军人为主。市紧急救援大队由市人武部负责筹建集训,各镇、街应急救援小分队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筹建集训。紧急救援队伍必须做到召之即来、服从指挥、组织严密、机动力强、反应迅速。

  市卫生局组建医疗防疫救护小分队。

  (二)物资储备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当地粮食供应部门要落实一定数量的粮油储备。市民政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救灾帐蓬、救灾棉被衣物和救灾款;市医疗卫生部门要配备必要的药品和医疗机械、救护车。

  市直各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配备救灾专用器械、传真机、直拨电话、高音喇叭、通讯广播等设备,要确保救灾信息的迅速传递,救灾物资快速调运,以提高紧急救援的时效性。

  在市自然灾害救灾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各镇、街对本区域内的救灾人力、器械、物资和资金以及来自上级和外地的支援力量实行统一调配。

  五、应急响应

  (一)Ⅰ级响应

  (1)启动条件

  全市范围内一次性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损失视为特大灾情。市启动Ⅰ级响应。

  1、倒塌房屋500间以上;

  2、因灾死亡5人以上;

  3、因灾转移安置500人以上;

  4、6级以上严重破坏性地震;

  5、农作物受灾面积20万亩以上,绝收面积10万亩以上;

  6、直接经济损失1.2亿元以上。

  (2)启动程序

  市自然灾害救灾办公室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市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市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二)Ⅱ级响应

  (1)启动条件

  全市范围内一次性灾害过程造成下列灾情损失的视为重大灾情,市启动Ⅱ级响应。

  1、倒塌房屋300-500间;

  2、因灾死亡2-5人;

  3、因灾转移安置200人以上

  4、4级以上6级以下破坏性地震;

  5、农作物受灾面积10-20万亩,绝收面积5-10万亩;

  6、直接经济损失0.8-1.0亿元。

  (2)启动程序

  市自然灾害救灾办公室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分管市长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分管市长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三)Ⅲ级响应

  (1)启动条件

  全市范围内一次性灾害过程造成下列灾情损失的视为大灾情,市启动Ⅲ级响应。

  1、倒塌房屋100-300间;

  2、因灾转移安置50人以上;

  3、农作物受灾面积5-10万亩,绝收面积1000亩-5万亩;

  4、直接经济损失0.5-0.8亿元。

  (2)启动程序

  市自然灾害救灾办公室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分管市长请示同意后,由市民政局局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六、行动和措施

  (一)人员的搜索和救援

  如发生有人员失踪,应及时采取行动进行搜索,灾情发生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应急救援队伍1小时内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市直有关部门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赶赴现场协助指导搜索救援工作。

  1、自救、互救的发动

  灾情发生后,各镇、街、村干部在灾害现场要全面发动组织灾民采取措施进行自救,未受灾人员或受灾较轻人员要主动帮助受灾严重的灾民开展互救活动。市直有关单位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倡导群众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互济活动,帮助指导灾民开展自救,使灾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医疗救治的施行

  市卫生系统根据灾区灾情实施医疗救治方案。在卫生医疗机构调派有技术力量的医生赴灾区实地进行防病治病工作,特殊病人和重病人运送至具备条件的医院进行治疗,对灾区的饮用水、食品及生活区进行消毒,传染疾病实行隔离治疗,以防止疾病的传播和蔓延。

  3、外界支援的接口

  市民政局、市卫生局等有关市直单位和灾害发生地的所在镇、街在大灾发生后,要设立专门地点,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外援物资的接收工作,每一件物品都要造册登记,对食品、药品等有关物资要抽样送达市卫生防疫站、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化验检查,防止有毒有害物品和劣质商品进入灾区,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转移安置的组织

  1、紧急救援队伍的调动

  镇、街应急救援小分队汛期要随时处于待命状态,一旦发生灾情,应首先调动本镇、街应急小分队,其后向周边镇、街求援,其他镇、街在接到灾情发生地镇、街的求援后,要立即集中应急小分队赶赴灾情发生地协助抢险救灾。市自然灾害救灾领导小组可从市直紧急救援大队派员前往受灾地区,实施紧急救援。

  2、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

  我市地处山区,地质情况复杂,灾情发生后需要转移安置的灾民,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当地的地理环境、道路、安置灾民的条件,制定灾民转移安置方案,同时将方案发放到居(村)民,在居(村)民小组进行张贴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转移路线要从安全可靠、交通方便等因素出发,以保证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救灾物资的运输。安置点以灾情发生地临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为主,采取把灾民安置在其他未受灾的群众家中,并可以通过投亲靠友、暂住公有房屋和搭建临时住所等方式进行。灾情发生后,急需转移安置的灾民,镇、街、村干部必须根据已制定的方案对灾民进行转移安置。

  3、组织实施

  灾民的转移安置工作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建设局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市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市发改委要对灾民转移安置点安排落实基建项目、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市民政局协助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安置灾民工作,帮助和督促落实灾民安置点房屋的恢复和重建,并安排灾民建房补助资金和困难群众的生活补助;市国土资源局做好灾民安置点地质情况的调查,保证安置点不再发生洪涝和地质灾害;市建设局根据安置点的实际情况做好规划设计。

  4、安置点的物资供应、卫生防疫和安全保障

  市商务局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做好安置点的物资供应工作,必须满足灾民日用品的需求,可采取在安置点开设临时售货点和组织人员定期配送生活必需品的办法以保障安置点的物资供应,稳定灾民生活。

  市卫生部门要做好卫生防疫保障工作,市医院和镇街卫生所要抽调医务人员组成医疗小分队驻守安置点,发生疾病及时治疗。

  公安派出所要配合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安置点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安置点的值班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在安置点住宿,确保安置点社会秩序稳定。

  (三)灾区紧急救援的动员、支持和保障措施

  1、对灾区群众的宣传动员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干部要做好安置灾民的思想动员工作,讲清转移安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他们的生产生活安置好,使他们积极配合转移安置工作的开展。

  2、灾区需求的评估和确定

  灾情发生后,灾民的生活用品、粮食、衣被等发生困难,以及疾病的发生急需医疗、房屋倒塌住宿困难等问题相继发生,相关物资需求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评估,形成书面报告,市直有关单位派技术人员赴实地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评估的物资需求报告进行核实确定。

  3、救灾物资的筹措

  根据灾区所需物资情况,市直有关单位要积极进行筹措。灾民所需的粮油由商务局负责筹集调运外地粮油或启用储备粮;灾区所需药品由市卫生局负责筹集;灾民的生活用品和必需品由市供销社负责筹集;灾民所需衣、被由市民政局负责筹集;灾民住宿困难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组织安排,通过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临时住所或启用市民政局储备的救灾帐蓬等方式解决。

  4、救灾物资的调集和运输

  各单位筹集的灾区所需物资,由市自然灾害救灾领导小组统一调集分配,物资的运输由市交通部门负责调集车辆进行运输,市公安交警大队负责运输安全。

  5、救灾物资的发放管理

  救灾物资运抵灾区后,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管理和保管,确保救灾物资不受损失,并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直有关单位确定人员组织发放。发放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救灾款物的“专款(物)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和规定程序、手续进行,使有限的救灾物资发挥出更大的救灾效益。

  6、社会捐赠的发动和管理

  一旦大的灾害发生后,市自然灾害救灾领导小组立即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救灾,广泛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捐钱捐物、出力出技术,全力支援灾区搞好生产自救工作。在市自然灾害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指挥下,组织全市的救灾活动。各系统、各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本系统、本单位、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救灾捐赠活动。市委宣传部、民政局、文体局、广播电视局、卫生局应组织开展义演、义卖、义诊等救灾募捐活动。

  7、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铁路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尽快恢复被水毁的公路和有关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8、通讯联络保障

  通讯管理部门尽快修复被毁坏的通信设施,各部门、各单位也应尽快修复本部门本单位内的通信设施,确保救灾通信畅通。

  9、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要在最短时间内恢复被水毁的送、变、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等,保证灾区用电供应。

  10、粮油食品物资供应保障

  粮食、供销部门负责调运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灾民口粮、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11、维护社会治安

  市公安局、驻阿武警部队积极协助灾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12、做好重要部门的警卫和灾区的消防工作

  市公安部门要增派警力,加强对灾区的政府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救济物品的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各机关、厂矿、学校、商店都要组织人员守护。消防大队要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扑灭已发生的火灾。

  (四)工作协调和新闻宣传

  灾害救助涉及社会的各个部门、行业、团体、社区及个人,为使整体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整个救灾工作实行市政府统一决策,市直各部门按决策和各自职能,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以镇、街行政区域为主,统一组织指挥,统一调配人力、器械和物资。

  市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局、文体局要充分发挥新闻单位的媒体宣传作用,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鼓舞斗志,树立信心,互助互济,重建家园,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七、附则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和村应参照本预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单位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二)各地各单位干部要加强对本预案的学习,了解掌握预案内容,积极开展宣传,切实增加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的积极性。

  (三)市直有关部门要进行救灾工作的演练,熟悉掌握救灾专用器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本救助应急预案自布之日起实施,有关信息反馈由市民政局负责受理。

  (五)本预案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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